为杜绝学生节假日前后迟到、早退现象的发生,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,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,促进良好院风、学风的养成。根据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手册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现对学生节假日离校、返校管理工作规定如下:
一、离校管理
全体学生应遵守学校放假时间安排,不得擅自提前离校。对于在节假日规定的离校时间之前离校的学生,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理:
1.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者,须向辅导员请假并详细说明情况,辅导员视情况批假,学生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(病历证明、家长手写请假单或情况说明等)。请假经审批后,学生须获取准假单后方可离校。
2.擅自提前离校者,提前离校1天及以内的,按通报批评处理,根据旷课情况,每旷课1学时计违纪积分1分,辅导员联系家长通报情况;提前离校1天以上的,还须家长手写请假单或情况说明反馈至辅导员,违纪积分根据旷课学时累计。
二、返校管理条例
全体学生应提前购买返程车票,在学校节假日规定时间,按时返校,不得擅自延迟返校。
1.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,要在规定返校日之前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信、QQ等形式主动与学院班主任、辅导员联系,经审核批准后,可请他人代办请假手续:
(1)因病请假者,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医生签发的诊断证明;
(2)因事请假者,应实事求是地说明缘由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并由家长手写签名确认的请假单,邮寄或拍照传至辅导员处;
(3)因天气等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通中断、无法成行者,应说明事由,提交购票截图等证明材料,并由家长手写签名确认的请假单,邮寄或拍照传至辅导员处。
2. 无故延迟返校者,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;能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者,违纪积分计扣0.5分;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者,根据旷课情况,每旷课1学时计违纪积分1分。
3. 在节假日前后,累计三次及以上提前离校或不按时返校者,辅导员将情况汇总反馈至家长,且须家长手写情况说明及检讨书,并保证不会再出现此类情况,邮寄或拍照传至辅导员处。对学生根据旷课情况,对学生给予相应处分。
我院将严格执行事前请假审批制度(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,报辅导员备案;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及辅导员核实请假事由,报学院办公室主任批准;请假四天至一周由辅导员核实请假事由,报副书记批准;请假一周至两周由学生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)。节假日一律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放假,不得擅自提前离校、延迟返校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经学院班主任、辅导员审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如果违反以上规定,则计扣违纪积分,影响学生参加当学期、当学年的各类奖项、荣誉、补助、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选。
本解释权归太阳贵宾会2003app下载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。